美、欧、日等发达国家ITS发展特点及比较
时间:2006-10-19 14:52:31
来源:国际智能交通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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美、欧、日等发达国家
ITS发展正处于产业化形成和大规模应用阶段。美国ITS的研发主要采取自上而下模式,首先从ITS体系结构入手,通过体系结构研究,引出各子系统功能,然后逐步研发实施。日本采取官、民、学协调体制,民间起步,政府协调,拨款资助。欧洲为官方(主要是欧盟)和民间并行。分析它们的发展,可以得出共性和个性的特点。
(一)注重前期制定规划和目标 美国集中国内各种力量,在政府和国会参与下成立了ITS领导和协调机构,于1991年制定了《综合陆上运输效率化法》,并拟定了20年发展计划;1995年3月,运输部正式出版了《国家ITS项目规划》,明确规定了ITS 7大领域和29个用户服务功能,并确定了到2005年的年度开发计划。
日本组成由四省一厅参加的全国统一ITS开发组织(VERTIS),1996年制定了“推进ITS总体构想”,推出了为期长达20年的发展计划,包含了
智能交通子系统部分应用、改善基础设施建设及系统和产品研发。
欧盟19个成员国为共同推进ITS发展,1985年成立了欧洲道路运输信息技术实施组织(TRICO),实施智能道路和车载设备研发计划;1986年欧洲民间联合制定了欧洲高效安全交通系统计划(PROMETHEUS),在政府介入下,1995年启动该计划,1996年2月底,欧共体事务总局13局第一次公布了T-TAP征集的74个子项目。
(二)注重制定ITS规范与标准 各国非常重视制定ITS规范与标准,国际标准化组织1993年成立了TC-204技术委员会,负责制定“
交通信息与控制系统标准”;美国建立了ITS通信协议NTCIP,欧盟标准化组织在1990年开始CEN/TC278工作,与ISO订立了Vienna协议;日本1991年12月开始ITS标准全面制定,日本汽车委员会被指定为制定标准秘书单位。
(三)ITS研发和工程投资力度大 美国政府1991年至1997年各年度ITS项目资助金7年内总投资达到13亿美元,20年发展规划投资预算约400亿美元;日本ITS投资来源主要为与汽车相关税收,四省一厅1995年至1999年共投入3683.66亿日元ITS研发、实施资金,其中90%用于ITS实施,10%用于ITS研发。
(四)ITS投中国智能交通网http://www.zhinengjiaotong.com/2006/1019/7306.shtml资采取政府为主、企业参与方式 投资方式上,美国政府要求将ITS发展与建设纳入各级政府基本投资计划程序中,并注重创建新的投资机制,以便部署、支持、开发和建设ITS。大部分资金一般通过传统方式,如公路信用基金等,由联邦、州和各级地方政府提供,也注重调动私营企业发挥应有作用。日本也采取了政府与民间企业相互合作,如
车辆信息通信系统(VICS)运作方式就加速了日本ITS研发、建设和应用。
(五)根据国情选择不同发展重点 美国注重ITS安全设施建设,根据本国交通基础设施特点和实际需要,已建立起相对完善的车队管理、
公交出行信息、
电子收费和交通需求管理四大系统及多个子系统及技术规范标准。“911”恐怖事件引发了美国政府和交通界人士反思,认为ITS应该而且能够有效预防恐怖袭击,加强基础设施和出行者安全并可用于评价灾难程度与加快交通恢复,实现快速疏散和隔离。因此,美国ITS今后建设趋势之一就是研究ITS在美国安全体系中维护地面
交通安全作用,重点集中在安全防御、用户服务、系统性能和交通安全管理方面。
日本注重ITS诱导设施建设,建设省组织以丰田公司为首的25家公司联合研发自动公路系统(AHS)。近几年,日本还投入15亿日元开发全国公路电子地图系统,打开了车辆电子导航市场,已有近400万套车内导航系统在市场上应用。日本的ITS建设主要集中在交通信息提供、电子收费、公共交通、商业车辆管理及紧急车辆优先等方面。
欧洲注重构建ITS基础平台,ITS建设进展介于日本和美国之间。日前正在全面应用开发远程信息处理技术(Telematic),计划在全欧洲建立专门交通(以
道路交通为主)无线数据通信网,ITS的主要功能和
交通管理、导航和电子收费等都围绕Telematic及全欧洲无线数据通信网来实现。目前,开发先进的旅行信息系统(ATIS)、车辆控制系统(AVCS)、商业车辆运行系统(ACVO)、电子收费系统等方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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